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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乐教”论释要

儒家“乐教”论释要

作     者:祁海文 QI Hai-wen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基  金: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中国美育思想通史"(12RWZD06)的中期成果 

出 版 物:《美育学刊》 (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年 卷 期:2014年第5卷第5期

页      码:83-90页

摘      要:"乐教"概念是以历史相当悠久的"以乐为教"传统为基础的,是以由对这一传统的表彰、阐发而形成的"乐教"观念为前提而形成的。儒家论乐以"乐教"问题为中心,以"先王乐教"的历史传统、礼乐文化、礼乐关系之演变为背景,明雅俗之辨而崇"雅乐之教",通过乐的审美愉悦和感动人心的艺术功能,以情感陶冶为核心,达到成就德性、塑造人格、谐和社会、移风易俗等平治天下的目的,追求"美善相乐"即审美与德性和谐统一的审美境界。

主 题 词:乐教 雅乐之教 以乐成德 中和 礼乐 

学科分类:01[哲学] 13[艺术学] 1302[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0101[哲学-哲学类] 010102[010102] 

D O I:10.3969/j.issn.2095-0012.2014.05.013

馆 藏 号:20350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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