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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论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作     者:徐凤真 

作者机构: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02 

基  金: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比较法为切入点的法科学生专业能力拓展研究"(项目编号:2009354)的阶段性成果 

出 版 物:《山东社会科学》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2年第12期

页      码:140-142页

摘      要:法律实用能力是法学理论素养、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操作技能的有机融合和统一。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缺陷在于过分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和职业操作技能的训练,却严重忽视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因此有必要通过确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精心设计和安排教学内容、创新考试方式和内容等方法促进法科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主 题 词:法律思维能力 法学理论素养 法律操作技能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核心收录:

D O I:10.14112/j.cnki.37-1053/c.2012.12.022

馆 藏 号:20351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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