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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的真谛(下)——探索实用法学的第三道路

法律解释的真谛(下)——探索实用法学的第三道路

作     者:季卫东 

作者机构: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部 

出 版 物:《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年 卷 期:1999年第11卷第1期

页      码:1-12页

摘      要:三、怎样解释中国的法律解释 (一)四个话语位相和两种解释方式 在我国的传统制度中,关于法律解释的技术和学说一直得不到重视和充分的发展。从云梦秦简记载的“法律问答”、汉代的“引经注律”和私家“章句”、魏晋的“集解”一直到唐律的“疏议”、宋代的“书判”、明律的“笺释”以及清代的律例辑注,我们都可以看到,律令的诠释的基本原则是“审名分、忍小理”。不言而喻,这种抓大放小的做法完全是立足于政策性思考。

主 题 词:法律解释学 司法解释权 当事人主义 实用法学 判决理由 最高法院 法官 审判委员会 以吏为师 制度设计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核心收录:

馆 藏 号:20351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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