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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法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我国知识产权法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作     者:杜蕙林 

作者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出 版 物:《国际贸易问题》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

年 卷 期:1996年第9期

页      码:16-21,34页

摘      要: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定较晚,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发展和国际交往联系的密切,我国知识产权法原有的内容必须相应变化,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国际习惯作法和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一、有关著作权法部分 (一)著作权法第3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著作权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制定本法。”这两条的提法是有矛盾的。自然科学。

主 题 词:中国 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D O I:10.13510/j.cnki.jit.1996.09.003

馆 藏 号:20351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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