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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产自用产品应交税金会计处理的探讨

对自产自用产品应交税金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     者:穆培林 单华君 

作者机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西城区财政局 

出 版 物:《财务与会计》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2005年第4期

页      码:21-21页

摘      要: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会计上认为这是一种内部结算关系,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因此不作销售处理,只按成本转账.但税法规定,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对外销售,应据以计算交纳各种税费.那么,交纳的这些税金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呢?

主 题 词:自产自用产品 会计处理 应交税金 在建工程 管理部门 非生产性 内部结算 职工福利 对外销售 企业 捐赠 集资 广告 转账 成本 税费 核算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02[120202]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D O I:10.3969/j.issn.1003-286X.2005.04.010

馆 藏 号:20352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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