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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象征的艺术品——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视角回到齐美尔的社会学视角

作为社会象征的艺术品——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视角回到齐美尔的社会学视角

作     者:张丹 杭之 ZHANG Dan

作者机构:清华大学哲学系北京100084 

基  金: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解释学视域下的艺术品研究与批判>(录取文号:留金发3009 证书编号:201306210256)的阶段性成果 

出 版 物:《美育学刊》 (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年 卷 期:2015年第6卷第4期

页      码:69-74页

摘      要:在伽达默尔的解释学视角中,艺术品作为不同于自然物的、不以实用目的为主的、面向观众敞开的显现物是具有可理解性的,观赏者只要不断地与艺术品进行交流且形成深入的视域融合,就能够达成对艺术品的理解。然而,这种"理解"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而转移的,同时也正是这些不断变迁的"理解"使得艺术品成为流动着的、有生命的显现物。由此,我们就不能忽视以齐美尔为代表的社会学视角对于艺术品的研究,因为,艺术品作为社会中的产品同时也具有社会象征性,它在接纳观赏者理解的同时也引导并建构观赏者的理解,即艺术品正是由于特定的社会中所具有的某种时代精神而显现成观赏者所理解的样子。

主 题 词:艺术品 可理解性 社会象征性 伽达默尔 齐美尔 

学科分类:13[艺术学] 1301[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 

D O I:10.3969/j.issn.2095-0012.2015.04.010

馆 藏 号:20355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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