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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级以下层面依法修志的思考——以县级市张家港市为例

对县级以下层面依法修志的思考——以县级市张家港市为例

作     者:俞慧军 

出 版 物:《广东史志》 

年 卷 期:2015年第5期

页      码:54-56,66页

摘      要:首轮编修的社会主义新方志基本是依靠政府文件和领导讲话来推动的,这样的修志模式无论在政策力度上还是在制度设计上都有所欠缺的。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正式向全国颁布执行。全国的地方志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主 题 词:《地方志工作条例》 张家港市 县级市 修志 领导讲话 政府文件 社会主义 政策力度 

学科分类:06[历史学] 060207[060207] 0602[0602] 

馆 藏 号:20355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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