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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决定

出 版 物:《四川政报》 

年 卷 期:2002年第21期

页      码:9-14页

摘      要: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的消防工程专项没计资质证书。"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从事自动消防工程施工、

主 题 词:消防条例 机构审核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共消防设施 专职消防队 公安消防 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设计 人民政府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灭火剂 易燃易爆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馆 藏 号:20356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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