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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抽象绘画

谈抽象绘画

作     者:王友江 

出 版 物:《西北美术(西安美术学院学报)》 (Northwest Fine Arts(Journal of xi'an academy of fine arts))

年 卷 期:1998年第1期

页      码:49-49页

摘      要:在我们眼睛里没有超越的时空,只有在我们心灵中可以看到眼睛看不到的世界。抽象审美的体验,是对存在的秩序发生兴趣。抽象审美的体验是在艺术语言结构理解下产生的,语言结构是我们所必须遵守的语言规范,它既是我们存在的基础又是界限。艺术语言结构的产生就有其自律性,不能超出规则的范围。 艺术作品作为一种审美的对象,一种被接受的信息,总是逃脱不了被强加的性质,绘画作品本身造型所产生的节奏、韵律,所提供的情绪就是审美客休,是画家心灵与自然对话后的把握结果。 当前绘画的题材性叙事性已不再是绘画的宗旨,绘画的语言形式是视觉形象,视觉感觉是第二位的也是永恒的,它不会因历史的推移而衍变,是映透人类智慧和精神的,是其它艺术形式无法替代的。如果要叙事性,文学的叙事性更强,那是绘画所不能及的。文学可以仔细深入地描述情节,叙述人物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的转换过程,绘画与之相比就显得苍白无力。但绘画又是其他门类艺术无法替代的视觉艺术,既然有它的独立价值,就要强调绘画的视觉语言特征。

主 题 词:艺术语言 叙事性 视觉形象 抽象绘画 美的对象 语言结构 无法替代 语言规范 人类智慧 审美 

学科分类:1304[艺术学-美术学类] 13[艺术学] 

D O I:10.13772/j.cnki.61-1042/j.1998.01.018

馆 藏 号:20356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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