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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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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邢江峰 

出 版 物:《社区》 (Community)

年 卷 期:2007年第11S期

页      码:32-32页

摘      要:上海一位读者宋某来信咨询:我与新婚妻子于2006年7月8日在某商场内的影楼拍摄婚纱照片。照片拍出来后效果很好,影楼老板与我约定,将婚纱照底片留作户外广告,室内样照单等宣传使用,并支付给我5000元钱,双方还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2006年10月我去试商场购物时发现,我和妻子的婚纱照片被印制在商场宣传单上广泛散发,

主 题 词:户外广告 照片 法律责任 侵权人 应当 出使 婚纱照 书面合同 

学科分类:050302[050302] 1305[艺术学-设计学类] 13[艺术学]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馆 藏 号:20357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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