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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设施用地分类的原则——兼与孙晖、梁江两位老师商榷

也谈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设施用地分类的原则——兼与孙晖、梁江两位老师商榷

作     者:邹兵 吴晓莉 

作者机构: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出 版 物:《城市规划》 (City Planning Review)

年 卷 期:2002年第26卷第11期

页      码:80-85页

摘      要:在经济体制转型期 ,传统的由政府单一建设的公共设施用地 ,其投资渠道、开发和经营方式以及产权特征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在对公共设施用地内涵的演变和分化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 ,市场经济条件下 ,公共设施用地基本可分为公益性设施用地和商业性设施用地两类 :前者作为城市规划严格控制管理的对象 ,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 ,保持足够的刚性 ;对于后者 ,城市规划一方面应以实现城市土地最大使用价值为工作目标 ,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 ,另一方面也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控制 ,以防止外部负效应的出现。

主 题 词:市场经济 公共设施 用地分类 城市规划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08[工学] 081303[081303] 0813[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0833[0833] 083302[083302] 

核心收录:

D O I:10.3321/j.issn:1002-1329.2002.11.020

馆 藏 号:20358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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