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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中受托管理人义务的界定与法律构造

资产管理业务中受托管理人义务的界定与法律构造

作     者:郭金良 Guo Jin-liang

作者机构:辽宁大学法律与金融研究中心辽宁沈阳110036 

基  金: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青年项目"辽宁自贸区建设中的金融法治问题研究"(L17CFX003) 辽宁省教育厅青年项目"辽宁自贸区建设中金融创新风险防控法律机制研究"(WQN201730)的阶段性成果 

出 版 物:《政法论丛》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19年第2期

页      码:68-79页

摘      要:资产管理业务中的受托管理人义务研究对投资者保护、资管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现有法律制度、监管标准和司法裁判对受托管理人义务存在着不同的法律表达。资管业务中受托管理人义务界定模糊的根源在于资管业务法律关系属性的争论。在司法裁判中,法院大多采取尊重监管、约定优先、综合考量的裁判思路来化解纠纷。在资管业务法律关系中,应当以信义义务为核心、兼顾尊重金融交易自由的市场逻辑,确定受托管理人义务体系。受托管理人义务的法律构造包括受托管理人职责和合同义务两方面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分别设计资管业务普通模式和通道模式中的具体义务内容。

主 题 词:资产管理业务 信托 受托管理人义务 信义义务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3[030103]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2-6274.2019.02.007

馆 藏 号:20360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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