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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可以怨”与“发愤著书”说

“诗可以怨”与“发愤著书”说

作     者:刘怀荣 LIU Huai-rong

作者机构: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出 版 物:《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9年第48卷第2期

页      码:23-31页

摘      要:上古以来的进谏制度,孕育了以诗讽谏的政治文明传统。作为这一政治—艺术活动的副产品,怨刺诗不仅在《诗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在内容、艺术表达等方面,也已形成了足以与其他诗歌相区别的类型化特点。孔子在此基础上提出"诗可以怨"的命题,促进了《诗》教的系统化进程。司马迁"发愤著书"说的本义,首先应在其文化理想的语境中加以理解。它与"诗可以怨"各有源流,各具特色,并无直接的关系。而后世所谓"不平则鸣""穷而后工"等影响深远的论说,与其说是对"发愤著书"的继承和发展,毋宁说更多的是误读与引申。

主 题 词:进谏 以诗讽谏 怨刺诗 诗可以怨 发愤著书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060202[060202] 05[文学] 06[历史学] 0602[0602] 

D O I:10.15983/j.cnki.sxss.2019.0312

馆 藏 号:20360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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