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ICO融资行为的挑战:我国非法集资行为刑法规制路径的反思与应然选择 收藏
ICO融资行为的挑战:我国非法集资行为刑法规制路径的反思与应然选择

ICO融资行为的挑战:我国非法集资行为刑法规制路径的反思与应然选择

作     者:蒋辉宇 JIANG Huiyu

作者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基  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Y2016D02) 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SK2017A0430)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SK2016A0567) 

出 版 物:《财经理论与实践》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年 卷 期:2019年第40卷第2期

页      码:12-19页

摘      要:ICO刑法规制的尴尬处境表明,我国现行刑法中"发行标的"与"募集对象"两类规制路径的并重适用,将引发刑法设计上的"逆向选择",进而形成法律规制效力的分散化。从非法集资被稳定界定与提高法律规制效力的集中性出发,我国应以"募集对象"路径构建针对非法集资的刑事规制体系;同时,借鉴公司法现物出资制度经验,通过概括式规则对"资金"概念进行周延界定,促成以统一的"非法集资罪"罪名对各类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集中、有效刑事规制。

主 题 词:非法集资 刑法规制路径 ICO 发行标的 募集对象 资金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4[030104] 

核心收录:

D O I:10.16339/j.cnki.hdxbcjb.2019.02.002

馆 藏 号:203607268...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