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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出 版 物:《湖南安全与防灾》 (Hunan Safely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年 卷 期:2003年第8期

页      码:13-14页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监察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煤矿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安全条件的论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五条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前,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

主 题 词: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 煤矿安全生产 监察机构 井工煤矿 安全评价 安全条件 煤矿安全监察 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 

学科分类:08[工学] 0837[0837] 

馆 藏 号:20362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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