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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的艺术之维

论法律的艺术之维

作     者:邓少岭 Deng Shaoling

作者机构: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30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05年第2期

页      码:3-10页

摘      要:法律有其艺术之维。关于此点,法律与文学运动略有揭示。法律与文学运动揭示了法律本身的文学特征,打开了通向法之美的一扇窗户。西方有学者认为,虽不能断言法律即是艺术,但可有作为艺术的法律。作为艺术的法律,类似于综合艺术:歌剧。还有些学者力图揭示法与音乐的内在关系。也有学者明确断言,司法就是一门艺术,以利益为媒介,以合度为原则。优秀的法官技进于道,即是艺术家。

主 题 词:法律 文学 艺术 音乐 司法艺术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核心收录:

D O I:10.15984/j.cnki.1005-9512.2005.02.002

馆 藏 号:20363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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