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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定向广告的法律规制:一个比较法的视角

互联网定向广告的法律规制:一个比较法的视角

作     者:吴秀尧 Wu Xiuyao

作者机构:深圳大学法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基  金:吴秀尧主持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项目"公共规制中默认规则运用的行为法经济学分析"(项目号2017M612705)的阶段性成果 

出 版 物:《广东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年 卷 期:2019年第3期

页      码:244-253页

摘      要:在互联网定向广告中,网站等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会利用cookie或类似技术收集和使用用户的在线活动信息,从而有可能侵犯用户的隐私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等民事权益。2015年"中国互联网定向广告纠纷第一案"中司法救济的不力折射出监管和立法的缺位,导致法院无相关指引可参考、无适当法律条款可依据。有代表性的国外实践表明,规制互联网定向广告的核心法律规则主要包括获取用户同意的默认规则、"禁止追踪机制"、用户同意的撤回权、信息披露或说明义务以及对儿童给予特别保护。从我国现实情况出发,当前可行的做法是明确监管部门并由其采取监管措施、明确法律依据并确立核心法律规则。

主 题 词:互联网 互联网定向广告 互联网行为广告 默认规则 禁止追踪 撤回权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7[030107]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0-114X.2019.03.027

馆 藏 号:20367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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