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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程序中拍卖行为的可诉性

民事执行程序中拍卖行为的可诉性

作     者:刘仁海 

作者机构: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10年第11期

页      码:102-105页

摘      要: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着大量的非常规性纠纷。这些纠纷的不断产生与积累。严重影响甚至威胁着社会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民事诉讼法。理应关注新的纠纷类型,为其解决提供有效的途径和程序设计。民事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之后,因拍卖机构行为不当引发的纠纷.是回到民事执行程序本身去解决.还是可以另行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

主 题 词:民事执行程序 拍卖行为 可诉性 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法 社会转型时期 社会秩序 非常规性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D O I:10.19684/j.cnki.1002-4603.2010.11.029

馆 藏 号:20368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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