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法律性质——主要以美国司法实践为借鉴 收藏
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法律性质——主要以美国司法实践为借鉴

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法律性质——主要以美国司法实践为借鉴

作     者:阮开欣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出 版 物:《中国版权》 (China Copyright)

年 卷 期:2012年第1期

页      码:42-45,64页

摘      要:工信部在2011年1月14日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涉及网络广告的内容规定:不得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运行,或者修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或者拦截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信息。①意见稿的这项规定似乎是在否定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合法性。如果这条规定得到实施,这无疑将会对中国的网络广告产业带来重大的影响。

主 题 词:网络广告 司法实践 法律性质 拦截 互联网信息服务 软件 借鉴 美国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馆 藏 号:203688402...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