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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矿权抵押相关问题的分析

对采矿权抵押相关问题的分析

作     者:孔德峰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1 

出 版 物:《晋中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nzhong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2年第29卷第6期

页      码:39-44页

摘      要:我国物权法明定采矿权系用益物权,理论界一般认为其系不动产物权,因此从逻辑上说采矿权可以成为抵押权的标的。但是在现行法上由于采矿权依附于采矿许可证而存在,其可转让性、稳定性均存在问题,社会无法对其未来的存在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阻碍其成为抵押权的标的。为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从矿业权制度的整体设计上进行变革,将采矿权从采矿许可证下解放出来,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用益物权。

主 题 词: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 矿业权 行政许可 抵押权 采矿权抵押 

学科分类:030108[030108] 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D O I:10.3969/j.issn.1673-1808.2012.06.013

馆 藏 号:20368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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