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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之区分——兼谈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立法完善

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之区分——兼谈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立法完善

作     者:赵磊 ZHAO Lei

作者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市400031 

出 版 物:《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06年第32卷第5期

页      码:126-129页

摘      要: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分是极其必要的。事实上,与民事代理相比较,商事代理具有营利性、原则上的营业性、代理权权源的单一性、代理形式的灵活性、有偿性、代理效力确定上的宽松性、责任承担上的独立性和严格性等特征。当然我国应该在立法理念、价值取向、立法体例和内容设计上对商事代理法律制度有所完善。

主 题 词:商事代理 民事代理 区分 制度建构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核心收录:

D O I:10.13718/j.cnki.xdsk.2006.05.028

馆 藏 号:20369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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