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构建我国行政诉讼中合法、法定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复合审查标准体系 收藏
构建我国行政诉讼中合法、法定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复合审查标准体系

构建我国行政诉讼中合法、法定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复合审查标准体系

作     者:柳砚涛 原浩洋 LIIJ Yantao;YUAN Haoyang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 

基  金:山东省2017年社科规划重点项目《行政审判参照惯例问题研究》(17BFXJ03)的阶段性成果 

出 版 物:《法学论坛》 (Legal Forum)

年 卷 期:2019年第34卷第4期

页      码:50-61页

摘      要:当下行政法学理论与行政审判实务中,普遍将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界定为“合法性审查”,这明显有悖于当下法律规范中“合法”、“法定”和“适用法律、法规”等制度设计。我国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并非“合法性审查”的单一标准,而是合法、法定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复合审查标准体系。“合法”与实质合法性和法律理念主义相呼应,是法律对行政的一般要求和“底线标准”。“法定”彰显法律的行政创造力,旨在践行“法律保留”原则。“适用法律、法规”既有“法治思维”“个案化”的考量,也有“文书载明法律条文”的形式意义,旨在促进行政“有据而为”。应构建以“合法”为原则、以“法定”和“适用法律、法规”为例外的“三位一体”的“复合”审查标准体系,并分别将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和撤销判决理由中的“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违反法律、法规”。

主 题 词:行政诉讼 合法 法定 适法 复合 审查标准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030609[030609] 0306[法学-公安学类] 

核心收录:

馆 藏 号:203698423...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