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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作为修辞——讲法说理的意义及其艺术

把法律作为修辞——讲法说理的意义及其艺术

作     者:陈金钊 CHEN Jin-zhao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吉林大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0JJD820008) 

出 版 物:《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Yangzho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2年第16卷第2期

页      码:17-28页

摘      要:法律人应该把法律作为修辞,强化法律思维过程的讲法说理功能。法学原本与修辞学同根同源,因而我们应该在重视法律解释、推理方法的同时,把法律本身作为修辞论辩的工具。法学研究应该为不断地提升法律论辩、论证能力而作积极的准备,这是我国法治建设所不可缺少的。把法律作为修辞,融推理、解释方法和修辞论辩方法于一身,把合法性和合理性结合起来,对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 题 词:法律修辞 合法性 合理性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D O I:10.3969/j.issn.1007-7030.2012.02.003

馆 藏 号:20372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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