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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 卷 期:2004年第6期

页      码:8-9页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更好地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的精神,现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

主 题 词: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税务机关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0203[020203] 

馆 藏 号:20374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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