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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乐”字正义

为“乐”字正义

作     者:周武彦 

出 版 物:《音乐研究》 (Music Research)

年 卷 期:1993年第1期

页      码:89-91页

摘      要:从目前我国出土的乐器证实,早在七千年前,中华民族的文化胚胎中即已孕育了音乐艺术。然而,有关“乐”字造义,直到今天人们仍未得到统一的认识。乐,甲骨文书“(?)”;金文书“(?)”;繁体书“樂”。古今释“乐”者,主要有如下诸说。一、首推东汉许慎《说文》:“乐,五声八音总名;象鼓鞞,木,(?)也。”意思说,“乐”字有两层涵义:一指各种乐器及器乐与声乐之总称;二指“乐”是象形字,即悬在木(?)上的鼓与鞞。

主 题 词:甲骨文 中华民族 文化 舞蹈 音乐艺术 意思说 说文 小篆 大篆 正义 

学科分类:13[艺术学] 1302[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核心收录:

馆 藏 号:20376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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