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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可专利性评价中的“组合”判断

外观设计可专利性评价中的“组合”判断

作     者:武兵 Wu Bing Examiner of the Design Appeal Division of the Patent Reexamination Board(PRB) of the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作者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外观设计申诉处 

出 版 物:《中国专利与商标》 (China Patents & Trademarks)

年 卷 期:2012年第4期

页      码:36-41页

摘      要: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有关外观设计创造性判断的规定中引入了“组合”判断方式,即:允许将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现有设计的特徵组合起来,判断申请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之相比是否具有明显区别,从而提高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标准。但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审查经验不足,在实践中缺少实际案例的积累,如何进行“组合”判断成为外观设计授权标准的热点问题之一,引起了业界的广泛讨论和关注。

主 题 词:外观设计专利 可专利性 《专利法》 评价 专利权 标准 授权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馆 藏 号:20377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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