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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等5部门:未经审查核实广告不得发布

工商总局等5部门:未经审查核实广告不得发布

出 版 物:《青年记者》 (Youth Journalist)

年 卷 期:2012年第7Z期

页      码:57-57页

摘      要: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门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强化广告审查把关意识,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核实的广告不得发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广告发布。

主 题 词:广告审查 国家工商总局 电视电话会议 保健食品广告 国家广电总局 互联网站 虚假违法广告 社会反映 医疗器械 虚假宣传 

学科分类:050302[050302] 1305[艺术学-设计学类] 12[管理学] 13[艺术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馆 藏 号:20378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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