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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六法”的再认识

对“六法”的再认识

作     者:孙宝林 

出 版 物:《书画艺术》 (Painting & Calligraphy Art)

年 卷 期:2000年第6期

页      码:12-13页

摘      要: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了绘画优劣品评的六条标准.名之日:“六法”。即: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摹写。因为其涵括了绘画艺术的普遍规律,“六法”便被视为绘画创作和批评的一种精密的理论体系。对这一体系的理解与运用,后人多有穿凿附会,以论者的角度和观念不同产生了众多分歧,甚至曲解了“六法”原义。对“六法”进行再认识便显得极为重要。

主 题 词:六法 赋彩 《古画品录》 绘画创作 骨法用笔 绘画艺术 应物象形 南齐 再认识 分歧 

学科分类:1304[艺术学-美术学类] 13[艺术学] 

馆 藏 号:20379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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