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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必要性

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必要性

作     者:袁干平 董葆霖 

作者机构: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出 版 物:《工商行政管理》 (Market Regulation)

年 卷 期:1995年第4期

页      码:43-43页

摘      要:一、规定集体商标的必要性 1.集体商标的使用,有利于创造企业集体信誉,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为了把中小企业力量集中起来,采用集体商标,形成拳头产品,形成数量优势和广告优势,尽快创立驰名商标,提高商品竞争能力,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发达国家曾经采用过的成功经验。如,1970年日本曾制定《中小企业出口商品统一商标法》,它规定中小企业在其出口的商品上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以此提高日本中小企业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要求这些企业组织成一定的团体,并选定统一的集体商标。

主 题 词: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必要性 商标注册 商品通用名称 中小企业 注册证 特定品质 形成数量 原产地名称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0201[020201] 

馆 藏 号:20379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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