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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地税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腾飞和服务业跨越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地税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腾飞和服务业跨越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作者机构:吉林省人民政府 

出 版 物:《吉林政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lin Province)

年 卷 期:2007年第17期

页      码:36-37页

摘      要:吉政发〔2007〕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地税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腾飞和服务业跨越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腾飞和服务业跨越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省地税局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三年腾飞、推进我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积极发挥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支持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促进全省民营经济腾飞和服务业跨越发展制定以下地方税收政策。一、调整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全省的2000元,调整为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4000元、其他市县3000元,交通运输、广告、房屋租赁、典当、按摩、网吧和氧吧行业的营业税起征点暂不作调整。适用范围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二、补充个体经营者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

主 题 词:地税局 优惠政策 吉林省人民政府 营业税起征点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地方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0203[020203] 

馆 藏 号:20379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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