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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专用券  解开三角债

发行专用券 解开三角债

出 版 物:《武汉财会》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年 卷 期:1990年第6期

页      码:17-17页

摘      要:工商银行安徽省阜阳支行杨玉、高峰提出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发行一种“清欠专用券”,可迅速解开“三角债”的“死结”,并在几个月内将全国的“三角债”清理完毕。专用券可由人民银行在全国各地分支机构代理发行,面额设计为万元至百万元数种;全国统一规定“流通期”、“清算期”两个严格划分的时间阶段,流通期以三个月为宜,清算期在流通期后延长一个月。用专用券清理“三角债”,采取“付方启动为主,收方催促为辅”的办法。

主 题 词:三角债 中国人民银行 专用 专业银行 工商银行 解开 代理发行 流通 安徽省 时间阶段 

学科分类:120201[120201]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馆 藏 号:2038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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