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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权作为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

商标申请权作为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

作     者:周波 

作者机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12年第16期

页      码:96-101页

摘      要:正案号一审:(2010)一中知行初字第1242号二审:(2011)高行终字第1733号【案情】原告: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陈朝晖。产品名称为"食品包装袋"的00333252.7号外观设计专利(本专利,授权公告文本见图一、图二)由陈朝晖于2000年10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于2001年5月2日被授权公告。2009年8月4日,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龙公司)针对本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主 题 词:商标申请 注册商标专用权 专利法 专利申请 在先权利 商标注册 外观设计专利 合法权利 商标权 合法权益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030101[030101] 

D O I:10.19684/j.cnki.1002-4603.2012.16.023

馆 藏 号:20382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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