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跨行政区生态补偿的实践反思与立法完善 收藏
跨行政区生态补偿的实践反思与立法完善

跨行政区生态补偿的实践反思与立法完善

作     者:彭本利 王彬 

作者机构:玉林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西玉林537000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100029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流域一体化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15AZD067) 首批“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科研项目“珠江—西江流域协同治理法律机制研究” 

出 版 物:《广西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年 卷 期:2019年第10期

页      码:108-112页

摘      要:跨行政区生态补偿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对环境保护正外部性的激励,契合了整体主义理念下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有利于实现区域共建共治共享以及协同发展。实践中跨行政区生态补偿存在诸多偏差,如补偿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错乱,混淆补偿的性质,补偿依据不合理等。因此,今后应完善立法,规范跨行政区生态补偿的制度设计,明确跨行政区生态补偿是受益地区对保护地区的补偿,补偿的性质是一种激励机制而不是惩罚机制或者赔偿机制,且应将环境污染治理的义务排除在跨行政区生态补偿的范围之外。合理化补偿的标准和依据,实现从依据监测结果到转变为对正外部性行为的补偿,通过激励环节的提前达到强化激励的作用。

主 题 词:跨行政区 生态补偿 法律保障 

学科分类:030108[030108] 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D O I:10.3969/j.issn.1004-6917.2019.10.018

馆 藏 号:203823740...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