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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利用自有网站开展虚假宣传案的评析

对一起利用自有网站开展虚假宣传案的评析

作者机构:总局市场司 

出 版 物:《工商行政管理》 (Biweekly of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y and Commerce)

年 卷 期:2013年第23期

页      码:40-40页

摘      要:案情 当事人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加工、销售氙气灯照明产品、LED照明灯饰等。从2009年4月30日成立起,雇请曾某为公司的网管员,负责设计制作公司的网站进行宣传。曾某根据公司的具体隋况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并与北京新×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租用其服务器空间以及由该公司代理申请网站域名,当事人需向该公司支付每年2760元的费用。

主 题 词:网站域名 虚假宣传 公司经营范围 利用 设计制作 2009年 照明产品 照明灯饰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馆 藏 号:2038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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