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广告叫停与守法成本 收藏
广告叫停与守法成本

广告叫停与守法成本

作     者:李金砚 

作者机构:安徽省巢湖日报社 

出 版 物:《中国记者》 (Chinese Journalist)

年 卷 期:2005年第7期

页      码:95-95页

摘      要:近日,著名演员陈小艺与儿子代言的三精葡萄糖酸钙口服液广告,被工商部门叫停,同时叫停的还有江珊、奇志、仇晓等6位名人所做的广告。工商部门还宣布:今后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均被列为商业欺诈行为。

主 题 词:守法成本 商业欺诈行为 工商部门 商品服务 保健食品 公众人物 影视明星 医疗广告 口服液 葡萄糖 消费者 化妆品 代言 名人 社会 药品 

学科分类:050301[050301]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馆 藏 号:203865946...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