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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学的性质新论》质疑——与骆小所先生商榷

《修辞学的性质新论》质疑——与骆小所先生商榷

作     者:郑荣馨 

出 版 物:《当代修辞学》 (Contemporary Rhetoric)

年 卷 期:1996年第5期

页      码:24-26页

摘      要:骆小所先生在1994年第2期《云南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了《修辞学的性质新论》一文,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字学》复印转载。文章主要提出了三个观点:修辞学属于艺术部门,而不属于科学部门;修辞学是一门边缘学科;修辞学属于大语言学,而不属于纯语言学。骆先生视野开阔,纵横古今,读后颇受教益,但修辞学的性质事关重大,直接关涉到修辞学的历史走向,发展繁荣,而《新论》中的一些基本观点值得商榷,故在此略陈管见,向骆先生请教。 一 主张修辞学属于艺术部门并非骆先生一人,王力先生在《汉浯语法纲要·导言》中就说过:“修辞学属于艺术的部门,语法学属于科学的部门。”李廷扬先生在《修辞学不是语言学》一文中也说道:“

主 题 词:纯修辞学 修辞学的性质 《新论》 纯语言学 边缘科学 大语言学 艺术部门 修辞学研究 语境 李廷扬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03[050103] 05[文学] 

D O I:10.16027/j.cnki.cn31-2043/h.1996.05.014

馆 藏 号:20386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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