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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福食品有限公司与泰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台福食品有限公司与泰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 卷 期:1999年第5期

页      码:175-177页

摘      要: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台福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长乐市文岭镇东吴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美金,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姜福丛,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家利,该公司副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

主 题 词:反不正当竞争法 福公司 包装装潢 八宝粥 泰山 企业股份 被上诉人 厦门经济特区 委托代理人 外观设计专利权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1[030101] 

馆 藏 号:20386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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