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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续权入法的反思及建议——兼评《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第14条

追续权入法的反思及建议——兼评《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第14条

作     者:李红锦 Li Hongjin

作者机构:德国萨尔大学法学院 

基  金: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B18058) 中国国家留基委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907080016) 

出 版 物:《南海法学》 (The South China Sea Law Journal)

年 卷 期:2019年第3卷第4期

页      码:39-47页

摘      要:我国《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第14条拟创设追续权制度,但并未规定具体的义务主体及保护办法。我国是否有必要在此时引入追续权制度,必须通过详细的正当性及可行性检验。虽然追续权制度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基础,但目前我国不具备适宜的艺术品交易市场、缺乏切实可行的配套实施措施,并且追续权制度本身成本收益比较低,追续权制度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追续权入法不应仓促进行,而应待市场更成熟后,在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徐徐图之。

主 题 词:追续权 《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 实施障碍 立法建议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馆 藏 号:20387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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