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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 物:《建筑科技》 (Building Technology)

年 卷 期:2020年第4卷第1期

页      码:1-1页

摘      要:1住建部与发改委联合发文: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该办法同时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主 题 词:甲级资质 一级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发改委 施工资质 施工总承包 总承包资质 施工单位 

学科分类: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02[经济学] 020205[020205] 

馆 藏 号:20388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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