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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珊·朗格的“生命形式说”论中国书画艺术的生命性

从苏珊·朗格的“生命形式说”论中国书画艺术的生命性

作     者:孙喜艳 SUN Xi-yan

作者机构:湛江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基  金:美学的生命精神研究"(项目编号:12YJC751072)">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周易>美学的生命精神研究"(项目编号:12YJC751072)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项目"传统美学精神与美育"(项目编号:2010tjk427) 湛江师范学院校级项目"周易美学的生命精神与中国艺术"(项目编号:ZW1010)阶段性成果之一 

出 版 物:《艺术百家》 (Hundred Schools In Arts)

年 卷 期:2013年第29卷第1期

页      码:224-225页

摘      要:中国书画艺术的形式是生命的形式,在静止的形式中体现了动态的生命感,具有苏珊·朗格所说的运动性、节奏性、生长性、有机统一性等生命性特点。中国书画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产物,其生命性与苏珊·朗格从自然性、生物性的有机个体出发的生命形式相比,具有更为深刻的内涵和本体论意义。但是,苏珊·朗格对于艺术的生命形式的分析无疑有助于我们从艺术形式的角度更好的认识中国书画艺术的生生之理。

主 题 词:中国传统文化 艺术创作 苏珊·朗格 生命形式 中国书画艺术 

学科分类:1304[艺术学-美术学类] 13[艺术学]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3-9104.2013.01.044

馆 藏 号:203888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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