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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的意蕴、发展与机制完善

我国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的意蕴、发展与机制完善

作     者:吴勇 WU Yong

作者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 湘潭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湖南湘潭411105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洞庭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究”(19ZDA159)子项目“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门化司法研究” 

出 版 物:《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0年第49卷第2期

页      码:39-47页

摘      要: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是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核心理念是整体主义,运行基石是协同论。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的实践功能在于促进流域法治的形成、促进流域环境的协同治理、促进流域环境司法尺度的统一和促进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发展。我国已经进行了形态各异的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探索,在长江流域等区域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但也还存在立法支撑不足、协作主体范围狭窄、协作机制形式化、协作内容生态属性不足等问题。我国流域环境司法协作需要在整体主义理念下,按照协同论的要求,根据不同流域环境司法保护的实践需求,做好顶层设计,充实管辖协作、裁量协作、执行协作、专门化司法协作等制度内容,保证协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主 题 词:流域 环境司法 司法协作 

学科分类:030108[030108] 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核心收录:

D O I:10.19503/j.cnki.1000-2529.2020.02.006

馆 藏 号:20390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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