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包销合... 收藏
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出 版 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 卷 期:2006年第4期

页      码:22-29页

摘      要: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对某一具体事项使用了不同的词语进行表述,在发生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词语的理解产生分歧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应当结合合同全文、双方当事人经济往来的全过程,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这些词语加以解释。不能简单、片面地强调词语文义上存在的差别。

主 题 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装修工程 商品房包销合同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5[030105] 

馆 藏 号:203932085...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