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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民事公民代理的理性规制

论非法民事公民代理的理性规制

作     者:刘善华 刘德跃 LIU Shan-hua;LIU De-yue

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出 版 物:《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年 卷 期:2013年第25卷第6期

页      码:12-18页

摘      要:非法民事公民代理是指不具有法律、法规授权资格,或者伪造法律、法规授权资格的普通公民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并参加诉讼活动的行为。非法民事公民代理占据着我国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相当大的份额,但其不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危害社会稳定、扰乱正规的法律服务市场和阻碍司法改革的进程。制度设计理念、社会需求、法律规定和操作运行四方面的原因促成了非法民事公民代理的产生和存续,具体的改进举措应在这四个方面予以对应性的展开。

主 题 词:非法民事公民代理 危害 成因 理性规制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6[030106] 030609[030609] 0306[法学-公安学类] 

D O I:10.3969/j.issn.1673-1565.2013.06.002

馆 藏 号:20393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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