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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之法权配置

宅基地“三权分置”之法权配置

作     者:段佳伟 DUAN Jiawei

作者机构: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基  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省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问题研究”(编号:HNSK(YB)19-04) 

出 版 物:《河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ebe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0年第22卷第3期

页      码:92-98页

摘      要:自承包地“三权分置”分置之后,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为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基本方向,改革之意旨在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以更有效率地利用农村土地,对于宅基地“三权”的设计路径众说纷纭,总体上分为“重塑说”与“分解说”。相较而言“重塑说”理论难以适应我国法律体系,并无法充分实现政策之意旨。为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使第三社会主体分享农村土地权利,应采用“分解说”中双层用益物权结构将“第三权”命名为“宅基地经营权”,并明确其用益物权属性。同时,应明确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抵押权能,此外,为满足社会主体通过获得“宅基地经营权”利用宅基地之需要,应拓展宅基地用途,并在此基础上借鉴承包地“三权分置”以及宅基地试点相关经验对“宅基地经营权”的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期限等问题进行法律设计。

主 题 词: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学科分类:120301[120301]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类] 

D O I:10.13320/j.cnki.jauhe.2020.0051

馆 藏 号:20395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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