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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大代表提名制度缺陷分析

我国人大代表提名制度缺陷分析

作     者:陈伯礼 CHEN Bo-li

作者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出 版 物:《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年 卷 期:2007年第3期

页      码:19-25页

摘      要:人民代表大会的国家机关属性,决定了人大代表行为具有公务性;原则上按地域或社会阶层划分选区及代表名额的规定,决定了人大代表的地域或群体公民利益的代表性。以此为基点审视我国人大代表提名制度,可以发现存在着候选人资格过宽、事先确定代表阶层构成比例限制选民自由提名、执政党提名过多、确定正式候选人过程缺乏操作性及对选民自荐缺乏规定等问题。在未来的制度设计上,应当合理限制候选人资格,逐步取消阶层代表比例限制,妥当发挥执政党在提名中的作用,并对选民自荐加以法律定位。

主 题 词:人大代表 候选人提名 缺陷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类] 03[法学] 030204[030204] 

核心收录:

D O I:10.3969/j.issn.1007-788X.2007.03.003

馆 藏 号:2039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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