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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明星需要担责吗?

代言明星需要担责吗?

作     者:金泽刚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恋爱.婚姻.家庭(纪实)(上)》 (Lianai·Hunyin·Jiating(Jishe Ban))

年 卷 期:2020年第8期

页      码:16-17页

摘      要:显然,两名代言人的道歉并不能解决投资人的损失,也并无承担法律责任的意味。其实,明星代言广告后,由于所代言的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等涉嫌违法犯罪,而被消费者要求承担责任的事例并不鲜见,但结果都是不了了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难以追责根据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第3款的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主 题 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犯罪 虚假广告 代言明星 虚假宣传 承担法律责任 金融服务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7[030107] 

馆 藏 号:20396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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