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乡镇人大工作讲座——第二讲 乡镇人大的职权与职责 收藏
乡镇人大工作讲座——第二讲  乡镇人大的职权与职责

乡镇人大工作讲座——第二讲 乡镇人大的职权与职责

作者机构: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室 

出 版 物:《新疆人大》 

年 卷 期:1999年第8期

页      码:25-26页

摘      要:一、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

主 题 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工作 行政区域 乡镇人大 民族乡 人民政府 建设计划 职权范围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工作报告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类] 03[法学] 030204[030204] 

馆 藏 号:203979044...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