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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综述(续2)

国标《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综述(续2)

作     者:安定宇 

作者机构:洛阳石化工程公司 

出 版 物:《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 (Petrochem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年 卷 期:1999年第21卷第5期

页      码:1-6页

摘      要:第六章 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场与循环水场 第6.1.2条 主要有2点修改: (1)原规定“每段明沟的长度不宜超过20m”,由于分段长度过短,需要相应增设的支管必然增多,对减少投资等不尽合理,故修改为30m。

主 题 词:泡沫灭火系统 石油化工 防火规范 局部修订 半固定式 消防冷却 企业设计 消防设施 水喷雾系统 浮顶罐 

学科分类:08[工学] 0837[0837] 

馆 藏 号:20397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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