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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概念的扩张与生态刑法的重构

法益概念的扩张与生态刑法的重构

作     者:邓国良 石聚航 DENG Guo-liang;SHI Ju-hang

作者机构: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100 

基  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招标重点项目"生态犯罪的惩治与预防"(JD1387) 

出 版 物:《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14年第45卷第6期

页      码:97-103页

摘      要:社会利益价值的多元化导致法益概念的日渐扩展,生态法益成为新的法益类型,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应当在刑法中改变现行基本体系和结构另起炉灶。为彰显生态刑法的重要性,生态犯罪的刑法体系应当以现行《刑法》第六章第6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为基本体例。以风险防控为分析工具,改变生态刑法人本中心的价值观,重估生态在刑法法益中的独立意义。在生态犯罪的罪量认定标准上,通过弹性的罪量标准设计,建构多维的评价标准,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未被明确列举的危害行为处罚间隙的问题。

主 题 词:法益 生态 生态刑法 生态法益 罪量标准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类] 03[法学] 030104[030104] 030609[030609] 0306[法学-公安学类] 

D O I:10.13764/j.cnki.ncds.2014.06.017

馆 藏 号:20398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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