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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较广告中商标权的保护

论比较广告中商标权的保护

作     者:刘德芸 张代民 

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发展》 (DEVELOPING)

年 卷 期:2006年第9期

页      码:87-88页

摘      要:问题的提出比较广告的本质可以用一句话来表示,那就是 对方能做的事情我可以做得更好 .通过承认广告者享有同其竞争对手的产品进行比较的权利,比较广告被视为是一个传达商品消费信息的工具,可以帮助消费者在信息充分的前提下作出更加理性的购买决策.

主 题 词:比较广告 商标权 联邦贸易委员会 消费信息 竞争对手 购买决策 消费者 

学科分类:050302[050302] 1305[艺术学-设计学类]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财政学类] 13[艺术学] 05[文学] 020201[020201]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D O I:10.3969/j.issn.1004-8863.2006.09.055

馆 藏 号:20399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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